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(2021修订)
- 2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
- 3、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
- 4、2023年屠宰场新规定
- 5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解读
- 6、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
生猪屠宰管理条例(2021修订)
法律分析:2021年6月25日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第四次修订,修订后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
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定点屠宰厂(场)出厂(场)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,由市、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下的罚款。
自家杀猪自家吃可以。不能卖。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2021年6月25日 国务院令第742号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,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制定本条例。
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近出台了,非洲猪瘟发生以来,农业农村部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防控新规,用以指导养殖户生产经营。定点屠宰、定点再杀,是规范活禽、活体运输、减少家畜家禽疾病流行,控制家畜家禽流行病,从理论上和管理实际上也需要这么做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。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畜禽包括人工饲养的猪、牛、马、驴、羊、鹿、食用犬、兔、鸡、鸭、鹅。前款所称鹿是指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所载明的鹿。
生猪屠宰管理条例
1、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定点屠宰厂(场)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,由市、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,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2、屠宰场必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,遵守规定,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和动物保护工作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该关注食品安全问题,选择有保障的食品渠道。
3、食品安全是全民关注的重要事项,为了规范生猪肉食用安全,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在进一步修改后颁布实施,新的条例中对有关屠宰场的相关证件,相关资质等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,禁止无证经营。
4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,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
5、不违法。根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的规定,“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
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
屠宰许可制度:屠宰场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屠宰业务,确保屠宰场具备基本的设施条件、卫生标准和屠宰技能。
第十二条 牛羊屠宰场(厂)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牛羊,不得违反规定对牛羊及其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。
第四条 牛羊定点屠宰厂(场)是牛羊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,应当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。
2023年屠宰场新规定
坚决予以清理,非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,不得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,因此河南省2025年要取消小型屠宰场。
法律分析:一是总体要求。明确构建新型家禽集中屠宰、产品冷鲜供应服务体系,满足禽肉产品消费需求,保障市场供应。二是目标任务。提出到2025年各县(区)建成家禽集中屠宰场(点)数量和推进任务。三是设置规划。
法律分析:生猪屠宰场进场制度: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未经定点,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。私自屠宰生猪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警,警方会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从事定点屠宰场(点)的单位和个人,须先经乡(镇)人民政府(未设乡〔镇〕的先经街道办事处)审查提出意见,向当地区市县农牧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查同意后依法向当地工商、税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、办理税务登记。
开一屠宰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: 申请营业执照: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,前往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。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:需要前往当地农业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。
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解读
1、为了在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同时,保障边远和交通不便农村地区的生猪产品供应,条例专门增加一条,规定: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,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,具体管理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
2、法律分析: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对加强生猪屠宰管理、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都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3、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主要规范了屠宰场,让他们开始规范化管理,一些不合格的宰杀点将要被取缔。其中比较明显的要求是一猪一身份,确保市场上的每一块猪肉,都能够找到最终的源头。
4、屠宰场必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,遵守规定,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和动物保护工作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该关注食品安全问题,选择有保障的食品渠道。
5、食品安全是全民关注的重要事项,为了规范生猪肉食用安全,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在进一步修改后颁布实施,新的条例中对有关屠宰场的相关证件,相关资质等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,禁止无证经营。
6、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上市生猪屠宰、加工、冷藏、运输、购销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,以及从事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,应当遵守本条例。
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
1、《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》已经2010年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,现将修订后的《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》公布,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2、第一条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,提高猪肉制品质量,防止疫病传播,保护公民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(试行)》、国务院《家畜家禽防疫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结合四川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3、第四条 全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(验)、统一纳税、分散经营的管理办法。
4、如果看到从事私屠滥宰的场所,将会严厉打击并且进行罚款,罚款金额最高达到1万元。不过农村地区的农民可以放心,根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第二条规定: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
5、四川是猪肉的消耗大省,出台了最严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。规定进入市场的猪肉,必须要在定点的屠宰场指定人员捕杀。这一条款出台,有很多个人的屠宰场关门停业,争相办理许可证明。